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立项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2025/3/10 9:38:31

图片

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立项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3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验收等工作的通知》,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了验收工作。经省教育厅组织对项目验收进行省级考评,现对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5天,自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项目验收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异议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异议证明材料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注明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37626863,邮箱:zzczsjy@gdedu.gov.cn,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高教大厦904室(邮编510080)。
附件:2021年度广东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立项项目验收结果


   广东省教育厅

  2025年3月10日

本文仅展示部分附件,原附件共60页,如需下载完整附件请点击下方原文链接查看省厅通知及附件

原文链接:https://edu.gd.gov.cn/zwgknew/gsgg/content/post_4678449.html


广东省关于开展2025年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大赛的通知上一篇 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获奖名单公示下一篇
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400-998-265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