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优质课程建设的通知

2016/10/13 9:44:29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优质课程建设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

2013年,省教育厅启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优质课程建设工程,设立专项经费支持课程建设。按照工作计划,2016年开展第二批优质课程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优质课程的意义

德育课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优质课程是加强和改进中职学生德育工作,深化德育课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力举措。德育课优质课程是指以正确的教育教学思想为指导,遵循教学规律开展教学活动,教学建设及教师队伍管理规范,课程资源特别是网络资源开发较为充分,具备开展网络教学的基本条件,教学改革成果突出、教学效果优异,对全省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学改革起示范作用。

二、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课程范围

 教育部规定开设的《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4门必修课和《心理健康》《形势与政策》两门选修课。

(二)申报名额

每所中职学校限报1门课程参与评选。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课程申报负责人的资质。课程申报负责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称。

(2)具有中级职称三年以上,并且获得全省或全国各类德育课比赛二等奖以上成绩。

第一批德育课优质课程负责人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2.申报优质课程的教学水平要求。申报的课程能够体现中等职业教育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资源,鼓励课程中采用微课等新型信息化教学方式;体现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精神,教育教学效果受到广大学生和同行的好评。

3.申报学校的条件保障。申报优质课程建设的所在学校重视德育工作,能够为入选的优质课程按照1:1的比例落实配套经费。

4.申报优质课程的团队要求。申报的所在学校需建立起以该课程负责人为组长的教学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组成人员学历、职称结构合理并具有较强的教学与研究水平。

5.申报优质课程的资料要求。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教学课件、习题、实践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已基本具备上网的条件。

(三)申报材料

1.德育课优质建设课程申报表1份。

2.课程现场教学录像和课件1套。如有在教学中使用微课,还需上交微课视频。

参评课程必须以光碟形式,提供课程负责人一个课时的现场教学录像和课件。课件与教学时间相当;课件可在Windows环境下脱离制作环境独立运行;课件的音频、视频须支持通用的播放器在系统默认的解码器下播放(PPT使用2003版格式)。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课程负责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2.所在学校组织评审后向当地教育局主管部门申报;

3.由当地教育局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审批后向省教育厅报送推荐(省属中职学校直接报至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

5.公示评选结果;

6.经公示无异议后,省教育厅批准并公布优质建设课程名单。

四、实施过程

(一)培训提高。由省教育厅委托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对优质建设课程负责人进行集中专题培训,学习借鉴成功经验,研究探讨有效建设举措,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检查指导。在建设期内将对德育课优质建设课程所在学校领导是否重视、保障是否有力、团队是否精良、改革是否有效、效果是否明显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安排专家团队具体负责到人、指导到位,切实通过建设提高德育课的效果。

(三)中期汇报。在优质建设课程建设过程满1年时,召开中期汇报会,由优质课程负责人对课程建设规划、建设措施和阶段性成果进行汇报。

(四)组织验收。优质建设课程的建设周期结束后,召开验收会,组织专家听取优质课程负责人作课程建设的总体情况汇报及教学资源演示,并进行答辩。

(五)经费资助。省教育厅将对每门优质课程在两年建设期中分期给予专项建设经费资助,入选后拨付1万元建设经费;建设满1年进行中期考核,考核通过再拨付1万元建设经费,考核不通过将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再予拨付;建设满两年进行验收,验收不通过将限期1年整改后再次进行验收。如最终验收不通过,将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追回专项建设经费。

五、其他事宜

(一)所有申报材料采用A4纸张打印。申报表格由优质建设课程负责人填写,经学校及所属教育局批准、盖章后,由地市教育局将申报表格和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gdzzdy@163.com(申报表命名为“优质课申报:地市名+课程名”);同时纸质材料(1式5份)和教学录像光碟1份于2016年10月30日前快递至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属中职学校经学校审批后直接上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二)本通知附件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www.gdedu.gov.cn),点击“通知公告”栏下载。在申报、立项、建设、验收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汪芸(020-37627818、13450363962)和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陈列(020-38256086、13710216515,广州市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福慧美术楼603A室,510665)联系。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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